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工作,根据《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若干政策》第1、2、3、4条。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提升创新能力
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研发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
申报条件:
1.属于年度发布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见附件);
2.技术水平居于国内外或区域领先水平;
3.具备产业化能力且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4.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安徽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下同)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省、市级财政资金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下同)
4.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三个平台。
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及单位基本情况,技术、产品和市场分析,研发创新情况,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研发费用明细(研发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 号)相关要求归类汇总)。申报材料中所需要项目研发费用明细应列出项目所有研发费用,包括已发生费用明细和计划发生费用明细。
6.项目备案文件。备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备案要求,备案窗口电话65328502。
7.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研发费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研发费用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项目发生的研发、设备等资金投入,从项目开始时起算,相关研发费用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与专项审计报告一并提供。
审计报告中必须附项目整体投资情况表,其中人员工资和设备购置费用需参考附件模板格式。
(二)建设支撑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开源和共性技术平台。建立合格平台服务商目录和评价制度,以3年为一周期,按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分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三档给予奖励。
本条款涉及到的两个子条款请一并申报。
1.纳入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目录。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或专业公共服务机构。
(2)符合年度发布的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见附件)
2.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给予分档奖励。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目录内。(附件3)
(2)平台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安徽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汇总表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省、市级财政资金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下同)
4.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三个平台。
5.申报单位在“三重一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按合肥市发改委通知要求本次申报暂不填)
6.申报单位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7.平台运营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机构、协会
基本情况,平台资质与服务能力,平台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应用效果,近三年运营和财务情况等。
(三)支持项目建设
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制定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对智能传感器、高端智能芯片、智能制造装备等项目,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各市制定专项政策引进导向目录内的相关项目落户。
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年度发布的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支持方向。(见附件)
2.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安徽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汇总表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省、市级财政资金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三个平台。
5.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见附件)
6.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及单位基本情况,技术、产品和市场分析,研发创新情况,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明细等。
7.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其中设备购置费用需参考附件模板格式)项目发生的研发、设备等资金投入,从项目开始时起算,相关研发费用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与专项审计报告一并提供。
8.项目备案文件。备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备案要求,备案窗口电话65328502。
(四)推进应用示范
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支持企业研发产品和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方案推广,每年择优评选10个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予以授牌,并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应用方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申报条件:
1.应用场景应在安徽省境内。
2.系统方案提供单位应具有专业基础技术开发团队。
3.应用示范项目及场景示范效果明显,且具有推广价值。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安徽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汇总表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省、市级财政资金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三个平台。
5.场景应用示范建设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系统方案提供单位和应用示范单位基本情况,示范项目情况,应用效果,省内外同类场景应用推广情况,未来推广计划等。
6.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其中人员工资和设备购置费用需参考附件模板格式)项目发生的研发、设备等资金投入,从项目开始时起算,相关研发费用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与专项审计报告一并提供。
三、其他要求
1.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对照填写申报一览表,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不重复申报。
2.所有费用均不得与其他已获批省、市资金的同类型申报项目重复提供。
3.PDF只收一份,合并完整,做封面,目录。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和EXCEL版本申报一览表)发送至邮箱gxqjmjcyc@163.com。
4. 请于3月4日(周五)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