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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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科技厅公布安徽省2022年第三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名单,蚌埠市有51家企业入选。自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展以来,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首次突破500家。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创业群体,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基础。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科技创新券等方面优惠政策。想要申报的,来看看具体的认定条件。
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政策
蚌埠市对规模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符合孵化条件的入驻企业,发放20万元“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技术成果,以及用于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仪器共享和专家咨询等方面支出。所需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区)级财政各承担50%。
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蚌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2022年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