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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2022年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补助补贴及认定条件、时间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2/6/10    浏览次数:1599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兑现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补助补贴及认定条件、时间等内容,需要咨询申报或者代理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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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补助的项目(投资、业绩、荣誉)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或单位。


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受理单位和工作时限

按照自愿的原则,由申报主体向其注册或登记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申报;各部门应当于2022715日前应完成申报受理工作,遇节假日相应顺延。

2022815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完成审核、公示和报告工作。

2022830日前,市级主管部门将扶持资金兑现至企业。三、申报、审核兑付程序(一)提出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所列奖补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申报材料。

(二)审核与兑付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自收到申报主体的书面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审核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对应政策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确认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申请兑付报告、政策兑现汇总表(见附件2)、政策兑现现场核查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由市商务局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进行党付。


资金清算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规定对县市区、开发区承担部分组织清算。


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41条∶着力引进电商龙头企业。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新注册在芜湖市并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当年网络销售额达5亿元;上一年度有购置办公用房或自建办公用房的企业。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汇总表(表格见附表 1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4.上一年度网络销售额达5亿元相关材料;5.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以及市投资促进中心备案材料;自建办公用房的,提供项目立项、

建安费用缴纳凭证复印件。

(二)政策第 42条∶鼓励支持电商产业示范园区发展。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荣誉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

申报材料∶免申既享,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直接拨付至相关企业。

(三)政策第 43条∶扶持电商企业带动农产品销售。申报条件∶上一年度带动销售我市农产品达 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汇总表(表格见附表 1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4.企业采购我市农产品购销合同、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线上销售我市农产品相关材料。


附则

(一)申报主体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信用、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二)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和信用审查制。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并对信用状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依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 《安徽省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戒暂行办法》(皖市监发〔201815号)有关规定,对申报主体开展信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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