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今年申请合肥包河区、蜀山区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政策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包括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2022年认定时间材料及范围等,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本文,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你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合肥包河区、蜀山区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认定时间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合肥高成长企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线填写企业信息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使用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申报材料经由管理员、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胶装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详见附件3)。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合肥市高成长企业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7:30。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7月12日17:30前将盖章汇总表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项目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677号昌河大厦1205-1207室(地铁B出口),节假日不受理。
合肥包河区、蜀山区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认定材料
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申报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及独角兽(潜在)企业的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承诺书(附件1);
5、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2022年度)(附件2);
6、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如获得风险投资等材料。
合肥包河区、蜀山区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认定范围要求
(二)潜在瞪羚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和2,或满足条件3)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5亿元人民币之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1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之间),企业利润为正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二)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在达到条件1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会计年度,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复合增长率超过20%;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二)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累计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
(2)上一会计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近两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可直接申报潜在瞪羚企业。
表2:潜在瞪羚企业遴选标准
梯队 |
指标 |
|||
潜在瞪羚 |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处于1亿元-5亿元人民币之间,利润为正数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1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之间 |
||
且满足条件(1)、(2)之一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 |
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5% |
||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
||||
2、在达到条件1的同时 |
||||
满足条件(1)、(2)之一: |
(1)上一会计年度,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总额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上一会计年度,服务业企业累计新增就业人数超过20人,企业就业人员复合增长率超过30% |
||
(2)上一会计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近2年新产品销售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
3、上一会计年度,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超过5000万人民币,可直接申报潜在瞪羚企业 |
||||
|
|
|
|
|
(三)瞪羚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或条件2)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超过1亿元人民币),企业净利润为正数,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注册成立年限不超过8年(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三)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企业注册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
(2)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三)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5%);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数,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瞪羚企业:
(1)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10年;
(2)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
表3:瞪羚企业遴选标准
梯队 |
指标 |
||
|
针对服务业企业指标调整 |
||
瞪羚 |
1、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超过1亿元人民币 |
|
且满足条件(1)或(2):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 |
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5%。 |
|
(2)在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8年。 |
在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 |
||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 |
|||
且满足条件(1)、(2)之一,可直接申报瞪羚企业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
(2)在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