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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标准、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2/7/15    浏览次数:726    

2022年度武汉经开区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申报工作有关内容如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等有关内容。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3.2021年度中标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且实际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二、奖励标准

鼓励“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参与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按交易额的5%对中标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Z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4.有效期内“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年度企业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公告等)、与采购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发票、银行电子回单等证明材料;

6.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于7月29日前发至区科创中心,发送后请电话确认,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8月1日至8月10日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事项、同一项目,省、市、区出台更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通过本区“一事一议”享受的同类事项涉及本办法中提及的政策范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3.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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