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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渔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池州市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奖补资助和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需要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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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奖补资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池州市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设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站。
池州市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流程
申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在首页“咨询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操作手册。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在系统中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和审核。涉密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申报表》和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二)部门审核。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后,填写《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表》《推荐报告》统一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将《汇总表》和《推荐报告》电子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博士后设站申报”办理事项报送。
(三)审核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