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通知公告
为深入实施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按照“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组织编制优质产品目录,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振六安工业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方向
优质产品目录主要选择家具建材、照明灯具、计算机电子设备及软件、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医疗器械、通信设备、电控电器、专用设备、金属制品、纺织服装、文体用品、食品饮料等我市产能较为充足、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业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内登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正常运营满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环保、质量、卫生、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产品须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二)专项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给予推荐)
1.国家或省“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2.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3.列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省级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4.获得驰名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主导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产品;
5.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6.获得省、市级消费品“三品”示范企业认定或参加“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企业的主导产品;
7.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主导制定或者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生产的对应产品,获得各级政府或国家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或者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
8.产品在同行业中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
9.由所在县区经信、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推荐上报的行业内技术领先、具有引导作用的创新产品。
三、申报程序
1.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申报表》(附件1、附件2),连同能体现产品竞争能力的相关资料报至企业所在地区县区经信部门审核。
2.初审:各县区经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上报市经信局。
3.审核:市经信局对各县区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申报材料没有缺失项目的产品进行汇总后,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汇总的产品目录进行实质审核,共同形成优质产品目录(送审稿)。
4.公示:通过审核的优质产品目录(送审稿)在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组织编制《2022年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并以正式文件予以发布。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经信部门于8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报至市经信局。
2.各县区经信部门、市场监管局应对申报企业材料严格把关,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对弄虚作假入围优质产品目录的企业,一经查出及时从名录中剔除,并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3.《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每年编制一次,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目录》内产品被采纳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
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一、编制方向
优质产品目录主要选择家具建材、照明灯具、计算机电子设备及软件、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医疗器械、通信设备、电控电器、专用设备、金属制品、纺织服装、文体用品、食品饮料等我市产能较为充足、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业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内登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正常运营满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环保、质量、卫生、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产品须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二)专项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给予推荐)
1.国家或省“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2.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3.列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省级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4.获得驰名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主导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产品;
5.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6.获得省、市级消费品“三品”示范企业认定或参加“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企业的主导产品;
7.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主导制定或者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生产的对应产品,获得各级政府或国家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或者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
8.产品在同行业中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
9.由所在县区经信、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推荐上报的行业内技术领先、具有引导作用的创新产品。
三、申报程序
1.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申报表》(附件1、附件2),连同能体现产品竞争能力的相关资料报至企业所在地区县区经信部门审核。
2.初审:各县区经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上报市经信局。
3.审核:市经信局对各县区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申报材料没有缺失项目的产品进行汇总后,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汇总的产品目录进行实质审核,共同形成优质产品目录(送审稿)。
4.公示:通过审核的优质产品目录(送审稿)在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组织编制《2022年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并以正式文件予以发布。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经信部门于8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报至市经信局。
2.各县区经信部门、市场监管局应对申报企业材料严格把关,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对弄虚作假入围优质产品目录的企业,一经查出及时从名录中剔除,并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3.《六安市优质产品目录》每年编制一次,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目录》内产品被采纳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