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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山市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开始,时间截止到8月底!下面来瞅瞅黄山市三重一创奖励政策申报条件材料,想要申报其中奖励资金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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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山市三重一创政策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1)申报类别1∶新增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2)申报类别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位于全市前50 名企业(附件1),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
(3)申报类别3∶对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考核体系的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连续2年入库税收增速不低于10%。
2. 申报材料
申报类别1∶
(1)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联合上报的文件。
(2)近两年公布的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单。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申报类别2∶
(1)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联合上报的文件。
(2)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证明。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5)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申报类别3∶
(1)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联合上报的文件。
(2)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证明。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2年度财务报告。
(5)企业近2年纳税情况及相关票据。
(6)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3.支持方式
(1)以区县为单位(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单列),根据每年新增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考核体系企业户数,按每户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由区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
(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位于全市前50名企业,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每户奖励企业负责人5万元。
(3)对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考核体系的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连续2年入库税收增速不低于10%,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10万元。
(二)支持新建重大项目
1.申报条件
(1)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中的制造类项目。
(2)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包括建筑工程、设备采购费用等,不含土地价款,下同)。
(3)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须自申报年度起2年内完成总投资。
(4)已购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的相关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等关键设备。
(5)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2.申报材料
(1)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下同)∶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技术工艺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主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
(四)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五)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4)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材料。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8)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
(9)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关键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
(10)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的承诺。
3.支持方式
优先支持通过审核的重大项目、引领性项目,按新设备购置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1.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新认定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2)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已建有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购置相关关键设备、测试仪器.
2.申报材料
(1)国家、省创新平台
①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
②依托单位申请补助报告
③申报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申请报告或组建方案、验收或评估报告
④新认定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评估结果;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①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
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下同)∶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
(二)支持新建重大项目事项中,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汽车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领域的新建项目。
(三)按市县(区)联动、共同支持的原则,对县(区)奖补事项,市专项资金承担50%,县(区)按照本政策予以配套。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竞争性申报。
(四)本政策规定的同一家企业同一项目涉及多项补助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同一家企业涉及同类奖励的,不叠加享受奖励。
(五)请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市政府大楼611室),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黄山市三重一创政策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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