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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博览局会展行业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申请奖励条件和流程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指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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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一)对2022年6月20日(含)后举办,经成都市会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符合《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且审核通过的展会项目,在基本补贴基础上给予 30%的上浮补贴,单个项目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经成都市会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符合《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且审核通过的展会项目,在举办前48 小时至开幕当天,因全市疫情防控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被临时叫停的,按实际发生场地租赁费用的 40%给予主办方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对我市会展专业场馆,按2022年全年承接展会总面积给予场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元,单个场馆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对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蓉易贷·会展贷”的会展企业,在如期偿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给予贴息。
(五)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推动会展业复工复产、促进消费恢复的重点项目给予纾困支持。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符合前述“支持重点”第一、二项的,由项目申请单位向展会项目举办地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申报;符合前述“支持重点”第三、四项的,由项目申请单位向其注册地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流程及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支持会展行业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博〔2022〕23号)执行。申请第三项的会展专业场馆,应提供绩效报告,内容包括全年承接项目基本情况、实际投入、绩效目标设定及其实现情况等。
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细则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2〕13号)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细则由市博览局(市贸促会)负责解释。(2022年6月20日至本细则印发期间举办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直接提交资料事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