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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公示名单和各市补助政策一览

文字:[大][中][小] 2022/10/18    浏览次数:1750    

2022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评审已经结束,经研究确定36家单位拟备案为安徽省众创空间,下面会列出详细公示名单。安徽省各市对众创空间备案都有补助政策,也一起来看看吧。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申报众创空间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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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众创空间各市补助政策

(一)合肥市众创空间补助

1、合肥市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补助。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一户jia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2、对jia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结合税收贡献度和运营成本,市(县)先行补助,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3、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推进20亿元的省级种子投资基金投资,重点对接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项目,培育种子期、初创期前端企业。省级种子投资基金投资失败容忍度按照50%执行。

5、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省及落户市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在土地供给、绩效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支持。对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依据绩效情况,省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6、合肥市各区设立了不同的补助政策,如高新区20万、经开区10万,瑶海区5万等(具体政策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二)阜阳市众创空间补助

对新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的星创天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省绩效考核中获得补助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省补助金额的50%予以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后落户本市的,按每家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孵化器(众创空间)5万元。

(三)蚌埠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备案及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照蚌政〔201770号文第19条相关内容,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原则上每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与2次评估后,仍未能成长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将不再予以补助

2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出1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每培育出一户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3对开展持股孵化的孵化器管理公司,自参股之日起,连续5年,参股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补助给管理公司。

4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孵化条件的入驻企业,发放20万元“科技创新券”。

(四)淮北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认定的jia、省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获得国家“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3、对新认定(备案)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免费为在孵科技企业(创客)提供办公、生产场所的,给予20/平方米/月的房租补助补助期限3年。

4、对众创空间用水、用电、网络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50%、最高10万元补助。

5、在孵企业每新增1家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库及每新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运营主体2万元、5万元创业辅导补助

6、在孵企业参加jia创新创业大赛、机器人创客大赛,获安徽省分赛区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名次的,给予运营主体每项6000-12000元创业辅导补助

7、在孵企业当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达20件的,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创业辅导补助;每增加授权发明专利10件,增加5万元创业辅导补助

8、每毕业1家企业,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创业辅导补助

9、jia、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省组织的绩效考评情况,结合税收贡献度和运营成本,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省组织的服务科技中小企业等绩效情况,给予1:1配套补助

10、对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11、对利用自有或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闲置校舍、办公楼、厂房等改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并完成市级认定(备案)的,给予新增投资3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淮南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认定的国jia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2、支持“1+3+8”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用于服务能力建设。

(六)六安市众创空间补助

六安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对经备案的jia、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补助。

(七)黄山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获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补助。对获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补助。

2、对已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依据入驻小微企业数、创客数、孵化毕业企业数、融资数、税收贡献度等绩效情况,择优分别给予101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八)马鞍山众创空间补助

1.对在国家、省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A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鼓励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给予房租等费用减免。

2.对在国家、省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A类)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3.对在国jia级、省级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A类)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补助。

(九)铜陵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认定的国jia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对新备案的国jia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

2、对国jia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绩效评价中获优秀(A类)、良好(B类)、合格(C类)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省科技厅复审的,给予20万元补助。

3、对获批国jia级星创天地、国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

4、安排科技孵化资金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铜陵赛区获奖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发展。

(十)芜湖市众创空间补助

1、新认定的国jia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jia级、省级(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孵化器,运营满一年后,经认定符合孵化器标准的,对新增面积每平方米分别给予100元和5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后补助。

2、对进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的在孵企业,给予租金资助。租用孵化器场地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的100%给予资助,超出部分按50%给予资助,连续资助三年。

(十一)亳州市众创空间补助

对新通过认定的jia、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通过备案的jia、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

(十二)宣城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备案的国jia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2、对已备案国jia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孵化用房改造费和创业孵化基础服务设施购置费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补助。

3、对已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国家、省开展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分别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

4、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设立种子基金的,市天使投资基金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宿州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认定的国jia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补助;对通过备案的国jia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市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对通过备案的国jia级星创天地,市给予10万元补助。

2、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补助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上述各项补助县区(园区)按相同额度予以支持。

3、对获省绩效补助的国jia级星创天地,国jia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市、县区(园区)分别按省补助资金的50%予以支持。对获省绩效补助的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县区(园区)分别按省补助资金的50%予以支持。

(十四)安庆市众创空间补助

对规上企业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服务于我市首位产业的高校和科技机构购置关键仪器设备(含税价10万元及以上),按当年支出金额10%比例给予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单位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十五)滁州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jia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建设补助,认定级别晋升的按各级补助标准差追加补足。

2、实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补助政策,分档绩效补助金额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并实行末位淘汰机制。

3、对经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主体1万元补助。

(十六)池州市众创空间补助

1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2jia、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获省绩效补助支持的,按省补助额的50%给予补助;对省级特派员工作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市级组织的绩效考核中获前三名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安徽省众创空间公示名单(2022年度)

安徽省众创空间公示名单

 

关于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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