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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2022-00-09-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奖励(无需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奖励和条件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2/10/20    浏览次数: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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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关系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企业。

二、申报项目

2022-00-09-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奖励(无需企业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政策申报”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栏目,按项目详情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1018日至20221031日。

五、其他说明

符合此项申报条件的企业将收到短信提醒,请登录平台,按照操作提示选择授权区政务服务中心代为申报或自行申报。


2022-00-09-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奖励(无需企业申报)

一、支持对象

在温江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管理的科技创业苗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加速器。实际运营时间满6个月以上,孵化面积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

二、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江区支持高水平双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温府发〔201955号)第四条第(二)项。

三、申报条件

经科技部门认定的2022年新建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四、支持标准

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申报材料

1.2022年新增区级载体证明材料;

2.区级产业部门拟支持对象名单;

3.诚信申报承诺书(企业申报需提供此项资料)。

六、其他说明

1.通过“免申即享”给予新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温江区支持高水平双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补助。

2.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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