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同v)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应属于首次研发成功,填补国内空白,在技术、功能、模式上取得突破性创新,产品研发完成时间距申报时间不超过2年。
2.申报产品应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前景好。
3.申报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系统功能,能够解决市场难点、痛点,产品通过软件测试且符合上市销售条件,企业自用、用户单位定制开发等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申报范围。
4.自主研发。申报产品应是自主开发设计且拥有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产品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自用及用户定制的非市场化产品不得申报。
2.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对应。
3.申报产品提供不多于 5 张 JPG 或 GIF 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 800*600 像素,大小在 300KB 以内。
4.申报产品须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并取得验证证书(登记类)。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复印件;
5.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向县、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对申报项目进行 100%现场核查,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
2.首版次软件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选择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3.请各县、区经信部门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四、申报好处
1、奖补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首版次软件售价(单套首版次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产品销售价格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软硬一体产品销售价格计算;服务平台类软件产品,售价按一年内平台用户订阅服务价格计算)分档计算,售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售价15%给予奖补,售价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售价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2、补贴首版次软件保险保费对于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保险补贴期限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已享受该政策的不再享受。
合肥市首版次软件认定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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