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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1、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企业不亏损。
2、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较强的科技研发持续投入能力。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每年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200万元;;企业近两年内开发的G家级(省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少于2个;企业年研发活动的投资额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不受此限制)。上述五项指标中任何一项应不得低于评价指标值。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研发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重大项目,产业化初期销售收入未达到5000万元的,在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时可以支持。
6、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等
二、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及材料
(一)企业依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贸委、开发区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1)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二)市经信委按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依据初评结果,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G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部门组织专家择优进行综合评审,对评价得分高于60分(含60分)的,确定为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对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申报企业,不予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第七条 市经信委负责对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和推荐奖励。
三、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上半年
四、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好处
为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合肥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兑现。对评价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优先支持申报G家、省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优先帮助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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