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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汇总了合肥市各区县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补助政策,2023年申报合肥市三首产品的,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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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各区县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补助
1、合肥市:鼓励集成电路产线(中试线)为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新产品提供验证服务,对验证单台(套)装备或单批次材料价格超过50万元的,按照验证装备或材料价格20%,分别给予提供验证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鼓励“三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示范,对经省级认定的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套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药品,首次突破5亿元、3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医疗器械,分档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鼓励在肥医疗机构开展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2、高新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补助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补助,单方最高补助100万元。
3、长丰县: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庐江县:对当年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获得省、市补助资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1∶1配套;未获得省、市补助资金的,对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按单价(或货值)的15%,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5、肥东县:对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按上级补助资金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业企业,按上级补助标准给予1:1最高100万元配套补助
二、合肥市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报条件
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三、合肥市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报重点
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重点突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石墨烯材料、高性能增材、非晶合金及其他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关于合肥市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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