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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记这七件事!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申请商标注册完成后还需要做什么?

文字:[大][中][小] 2022/11/24    浏览次数:508    

以下分享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般是在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做哪些事情?有问题随时咨询热线解答了解。

 

江苏省知识产权解答指导:15005600923

 

1、商标成功注册后要尽快使用。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2、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

3、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做商标变更。《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4、商标许可使用一定要备案。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异议/无效宣告。很多企业成功申请商标后都会为商标做监测,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商标权利人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若发现已经过异议期的,则可以对其提起无效宣告。

6、扩大商标适用范围要重新注册。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使用的,还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7、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注册商标的续展期为期满前的12个月之内;在续展期内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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