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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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企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
(以上时间参考2022年,最新时间安排欢迎致电咨询)
二、高企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高企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四、高企申报条件
(一) 企业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认定办法》中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 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 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 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且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 撑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 1项授权或进入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 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 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等。
(三) 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 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企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 查阅确认。申报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时间10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4. 材料报送。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各市审核推荐
各市科技局会同所在市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由各市科技局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有条件的市可组织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确定推荐的企业在省网的申报信息由各市科技局负责提交。
六、高企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的领域选择
高新领域选择是高企申报的起点,因为后续知识产权、研发、高新收入都需要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应的配置和规划。然而,部分企业在申报时无法找到自己符合的高新技术领域或领域选择错误,从而导致申报失败。
(二)如何界定高新技术产品
根据近3年合同、发票、对企业产品(服务)进行分类,其中收入占比大、有相关知识产权支撑的归集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同时考虑收入合计要占同期高品收入的50%以上,从而选定主要产品。在命名上要体现出技术含量、注意与市面上大类相同的产品进行区分。企业有很多种产品(服务)类型时,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归集,总结概括为某大类产品,不必细分至产品的每一种型号。
(三)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企业应提供从事的技术领域或产品关联性强,或与高新技术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有贡献的知识产权。过期、未交年费或使用过的Ⅱ知识产权不能用做本次申报。
(四)科技成果转化论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保证科技成果量的基础上,也要确保成果与产品之间的关联与有效的转化,并提供各类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查新证明、检测报告、用户报告、销售合同、发票等。
(五)管理制度问题
对于管理制度,切忌套用模版,直接搬抄,而应核实企业实际情况,不能出现明显的逻辑错误。而在实际执行中,也应当遵循制度规定,不能让其成为虚设。
(六)纸质材料胶装及盖章
1、胶装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一是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1正本(附件材料需要用原件)1副本);二是预审核材料一式一份(胶装),主要为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以上两个材料分开胶装。
装订要求:纸质材料按顺序胶版装订并标注页码,胶装书脊(一式二份,1正本、1副本)从上至下按顺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业名称、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纳税部门属于省税务直属局的要作出单独说明)。
2、需要盖章签字的地方
1) 申报书封面、承诺书页(公司章,法人签名/签章)、高企申报书每一页盖章;
2) 申报书中“3年研发费明细表”(公司章、会计师事务所章,2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3) 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公司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公司盖章等需要签齐;
4) 附件:科技成果总体转化情况,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具体说明、人员说明情况表、企业个人所得税截图(公司章);
5) 三年纳税申请表(税局受理章应清晰可见);
6) 其他附件在书页侧面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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