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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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预通知!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类别、方式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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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程序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材料类别、方式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我省将聚焦“4116”行动计划着力培育打造的4个万亿级产业以及10个千亿级产业,按照分行业、分区域、选龙头、树典型、重引导、强覆盖的思路,突出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通过“龙头+产业链”、中小企业“诊断+软件包”、“园区+平台”、“行业大脑”复制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应用”,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强化政策引导,高质量做好2023年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按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不含园区)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一区一业一样板”的申报主体须是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一)基本材料
1、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2、市(直管县)、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的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5、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2年财务报告因时间关系未能出具,可提交2021年审计报告及22年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项目不需要提供以上序号3-7材料;“一区一业一样板”的申报主体只需提供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及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三)奖补要求
1、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补助资金除外);
2、 企业已获得国家奖补资金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重点领域
(一)支持数字领航企业典型示范
聚焦《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重点发展的14个产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强基础、建平台、延链条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打造行业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整体提升。
1、支持省级典型示范项目
----申报重点
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业务创新,提升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等方面成效。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支持和引导工业企业围绕提升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自主配套能力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工业制成品的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发展堵点、难点、痛点,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支持和引导工业企业围绕增加绿色供给,实施绿色制造项目,促进技术工艺产业化提升,增加工业节能低碳、环保减排、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水资源节约领域的产品装备和工业基础软件供给,进一步助力全省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项目需涵盖两个以上重点领域。
----申报主体
制造业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特殊情况可说明)。
项目方向。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方向符合2022年《工业强基任务表》(附件15);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项目方向符合2022年《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附件16);数字化转型项目应在研发设计、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人力、办公等关键环节应用数字化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如使用SaaS化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等工具开展数字化研发设计、应用云化制造执行系统(MES)和高级计划与排程(APS)等数字化产品、应用仓库管理(WMS)或订单管理(OMS)等解决方案。数字化绿色化协同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指导目录(附件17)规定的方向。
平台搭建和使用。企业基础数智能力良好,有自建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接入产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应能连接企业内生产设备和管理系统。
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在建,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完成投资不低于50%。项目已购置设备和软件额不低于2000万元。
项目预计效益。项目实施可优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和效益的提升,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转型,推动形成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协同演进的行业发展生态。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2、专项资金申请表和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和附件4);
3、企业已购置项目设备和软件清单、购置发票(清单见附件5);
4、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5、项目资金证明材料;
6、申报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需提供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情况说明及相关支撑资料(实施方案、投入明细、设备连接数量和占所有设备比重、内部覆盖范围等)。
7. 申报数字化绿色化协同的项目企业需对产品装备的绿色化或节能环保效果做出说明并提供支撑材料。
2、奖补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针对国家智能制造荣誉称号的配套奖补。打造一批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探索出智能制造的标准化、模块化、精准化的推广路径。优秀场景是智能制造单元级解决方案,示范工厂是覆盖制造全流程、智能化水平领先的标杆工厂。
----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号以后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优秀场景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
免申即补。企业提供指南要求基本材料即可。
(二)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
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汇集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金融机构等,分析改造需求和融资需求,提供中小企业“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通过“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
1、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
----申报主体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申报材料
数字化诊断项目资金申报书,包含数字化诊断工作实施方案、诊断项目企业名录等(附件6)。
----有关要求
(1)各市申报诊断企业数量可参考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原则上为20%左右(附件18)。
(2)各市诊断任务完成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数字化诊断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企业诊断报告等。
(3)诊断报告为加盖被诊断企业和诊断服务商公章的电子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各市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本市统一的诊断报告模板。
(4)省经信厅对各市验收报告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给予各市补助资金。
2、支持推广应用数字化软件服务包
(1)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补助资金
----申报主体
承担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任务,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司
----申报条件
①经过竞争性程序确定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司;
②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提供边缘层、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层、SaaS(软件即服务)层、PaaS(平台即服务)层服务,通过虚拟化技术将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池化,向用户提供可计量、弹性化的资源服务,同时支持软硬件资源和开发工具的接入、控制和管理,为应用开发提供必要接口及存储计算等。能够支持企业数字化数据采集、存储和运用,开展数字化分析工具和算法模型创新;
③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承担企业数据保密和安全工作管理,建立保密和安全管理机制;
④具备较强的服务保障能力。具备省级服务能力,建立专业运营队伍,并在安徽全省16个地市建立服务团队,具有较强的运营能力;
⑤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能够利用自有渠道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能够配合主办方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券发放时间、申领人资格、申领程序、使用范围以及产品(或服务)供应商等;
⑥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工业互联网平台应建立消费券数据实时监测、定期统计和分析评估机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
----申报材料
除基本材料外,提供:
①资金申报书(附件7)
②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推广实施细则
(2)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免申即享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名单
----申报主体
全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按照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信系统工作会议要求,今年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3万个以上,每个企业可享受最高市场价值10万元以上的软件服务,主要为管理数字化、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制造数字化、仓储物流数字化软件。由各市经信主管部门按《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免申即享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计划分配》(附件8)任务组织落实。
----申报条件
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正常;
②工业制造领域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
③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数小于1000人。
----申报材料
由各市经信主管部门按免申即享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计划分配任务,组织填写《XX市免申即享数字化软件服务包企业名单》(附件20),并汇总上报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名单。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免申即享不需提供其他申报材料。
(三)支持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开展“一区一业一样板”试点示范,鼓励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针对园区优势产业,制定“一区一业一样板”的数字化转型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内外网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打通数据链、创新链、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数字化转型载体或平台服务公司,推动区域整体数字化转型。省级采取综合比选等方式,并按照“区域+项目清单”的原则,将资金下达给各市、县(市、区)。
----申报主体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申报条件
1、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市场前景、成长性较好;龙头企业实力和带动作用较强,处于产业链核心环节;产业链、供应链建设较为完备。
2、在龙头企业转型示范、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引进、园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数字化绿色化协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工作思路、推进机制等方面探索形成了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3、以促进制造业提质扩量降本增效为目标,实施了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
4、近三年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事件。
----申报材料
1、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申请报告(附件9);
2、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申请表(附件10);
----申报程序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工作通知,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其中市直属工业园区以管委会名义直接报送至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其他工业园区以所在县(区)政府名义报送至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遴选要求,对工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培育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型、专业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工业资源要素集聚,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新型制造业生态系统,确保平台建设应用成效。
----申报条件
对2022年及以前支持培育的双跨型、区域特色型、行业特色型、专业技术型平台项目给予政策落实。
----申报材料
按照平台建设周期和管理要求,提交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请报告。(附件11)
----支持方式
通过项目终期验收,兑现剩余补助资金。
(五)支持制造业品牌提升
支持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发挥数字技术对传统制造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不断提升产业和企业的品种引领力、品质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1、奖补国家消费品工业知名品牌企业、“三品”数字化服务平台、“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企业
----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知名品牌企业、“三品”数字化服务平台、“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企业称号。
----申报材料
免申即补。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基本材料即可。
2、支持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支持领域
加强基础标准研制,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推进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精品化标准制定。
加强先进标准研制,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延链强链、特色前沿、成套装备标准的制定。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领域;
(3)标准发布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5) 每个标准项目需单独申报,项目名称和标准名称保持一致。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和标准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附件20);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企业名称和标准文本前言起草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3)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 标准文本原件扫描件,国际标准需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六)支持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
突出数字化引领和绿色化协同,推动数字赋能绿色制造,支持打造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条件
2022年以来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国家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试点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
该类别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由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支持范围的企业,填写信息汇总表(附件21)。
(七)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
工业软件专项政策
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及基础软件,支持工业软件创新和应用,开展工业软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创新、主体招商培育和示范应用等。
根据工业软件创新发展专项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八)加大金融支持
突出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通过贷款贴息、融资租赁等方式强化金融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行业商协会、智库机构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1、支持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项目
----申报重点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水平,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投资活动。
----申报主体
制造业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特殊情况可说明)。
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在建,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完成投资不低于20%。
贷款进度。已签订贷款合同并产生利息,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项目申报年度在贷款期限内。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2)专项资金申请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表和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附件12、附件13);
(3)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4)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借款凭证)、利息单(支付利息相关凭证)等;
2、支持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3)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原则上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特殊原因可进行说明);
(4)融资租赁业务期限在36个月及以上,截至申报时已履约12个月及以上,且2022年仍在业务期限内,并有租金支付;
(5)租赁物为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商用车及乘用车、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
(6)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已纳入安徽省“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
(7)列入导向计划或纳统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效果分析及存在问题等);
(3)融资租赁合同;
(4)租赁物证明材料,开展直租业务的需提供融资租赁企业设备购置发票、设备明细表、设备及铭牌照片、交付确认凭证、租赁物中登网登记证明等材料,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需提供融资租赁企业对承租方付款到账凭证、资产转让凭证、设备明细表、设备及铭牌照片、租赁物中登网登记证明等材料;
(5)实际发生租息证明材料,包括还款计划表(附件14)、租金发票(逐期)、租金付款凭证等,其中还款计划表需逐期分开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并请合作融资租赁公司盖章确认;
(6)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纳入安徽省“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证明材料;
3、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带资为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
----申报重点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通过与制造业企业签订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协议或合同,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购置)、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系列数字化转型服务,保证达到投资协议或合同中约定的数字化转型实施成效,并从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后获得经济效益中收回投资。(不含股权投资或融资租赁运作模式)
----申报主体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申报条件
(1)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3)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原则上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特殊原因可进行说明);
(4)与制造业企业签订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协议或合同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5)与制造业企业签订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总投资额可以包括数字化诊断、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设计、软件购置、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系列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投资,软件购置和设备采购投资不得低于协议或合同总投资额的60%。
----申报材料
(1)与制造业企业签订实施数字化改造的投资协议或合同;
(2)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
(3)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4)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已购置设备和软件清单、购置发票(附件5);
(5)数字化诊断、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设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资佐证材料;
(6)制造业企业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7)从制造业企业获得投资回报的银行转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