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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规划申报项目一站式服务!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23/2/7    浏览次数:471    

以下将为大家解读下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包括科技型企业规划申报项目一站式服务,想要规划项目的可以来找小编,针对您企业规划一些补贴项目清单,全程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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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的良好环境,加快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幅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着力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到2023年底,各类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全省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继续位于全国前列,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策源地。

二、推进措施

1.推动落地落实惠企创新政策。加快落实和推广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苏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大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效应。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完善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依托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等创新政策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创新政策的系列宣讲培训,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推送服务。健全企业创新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机制,并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地方督查激励考核的重要参考。

2.支持企业常态化参与省科技创新决策。充分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定期向企业开展问计咨询,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省级科技计划年度指南编制更多征求企业的需求和意见,完善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和“企业定榜”的“揭榜挂帅”项目组织方式。加大国家和省科技创新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面向企业的宣贯力度。吸纳高水平企业技术专家进入科技咨询专家库,提高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及项目评审中企业专家的比例。

3.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省内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进实施数字经济科技攻关专项行动,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区块链、未来网络与通信等领域,部署量子计算、6G移动通信、脑机接口等新兴技术,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引导企业积极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着眼解决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瓶颈问题,推进实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集成攻关工业软件、高端芯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关键技术,以重大战略技术和产品突破带动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支持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为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夯实基础。指导在苏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参与评估考核,推荐符合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要求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合相关创新资源,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4.支持企业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引导有条件的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支持企业顶尖科学家牵头实施一批风险大、难度高、前景好的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长周期资助模式,积极培育原始创新和变革性技术。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探索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协同创新,支持重点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承担基础研究项目,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确立基础研究方向、配置基础研究力量。完善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凝练需求、共同设计任务、共同出资实施项目的组织方式,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实施基础研究队伍提优计划,鼓励企业年轻科学家承担重大基础研究任务,努力实现更多原创性突破。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在应用基础研究组织模式、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贯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承接省内的国家实验室(基地)和省实验室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共建伙伴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等。支持省内企业牵头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按照全国重点实验室新标准凝练重大科学问题,转变科研组织模式,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对通过重组(新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基础研究绩效给予自主科研经费支持。

5.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新苗、强内功、促提升、聚人才、惠政策等五大行动,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培育一批“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完善上下联动、共同参与、全面推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局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度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两增两减”行动(增加申报时间、增加培训辅导,减少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材料),为申报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应认尽认,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深入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效应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入库培育,并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联合体组建方面给予集成支持,探索创新联合体接续支持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孵化链条,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载体梯度培育体系,推广“投资+孵化”模式,提升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6.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强对企业家的战略引导和服务,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培育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视野的科创型企业家队伍。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外国专家项目,引进用好高层次外国专家,为企业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服务。试行苏南自创区高层次科技人才贡献奖补工作,引导激励苏南自创区集聚企业创新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企业依托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更大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科研队伍。持续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创新服务。支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等多种方式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且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30%。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可依法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7.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探索创新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构建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各部门金融政策协同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苏科贷”引导作用,推广“苏创融”“科技人才创业贷”等科技金融产品,鼓励合作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显著低于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围绕科技型企业需求,探索开发支持重点领域的科技金融产品。加强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合作,以支持无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为高水平科技创新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共同设立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子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在产业前瞻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为重点,推动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对接。实施“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推动省地金融产品走进科技创业载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服务。

8.推动全省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鼓励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入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省科技创新券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将大型科学仪器、农业种质、生物样本及工程文献等科技资源服务企业创新、对外共享情况等纳入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各基础资源平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升科技资源对企业开放共享服务成效。支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应用场景,鼓励创新型城市、苏南自创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高区等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清单,向企业释放更多场景合作机会。

9.加强产学研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依托省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为高校院所、企业提供技术需求、科技成果及智能匹配推送服务,方便供需各方开展线上对接。发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作用,体系化、常态化、专业化开展“揭榜挂帅”品牌技术转移活动。举办“专利(成果)拍卖季”和“J-TOP创新挑战季”,与火炬中心“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及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工作相融合,进一步整合国家和全省优秀科技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资源,链接供需两端,促进技术交易。依托中国创新挑战赛江苏赛、江苏省J-TOP创新挑战季等赛事活动,推进大企业探索“揭榜挂帅”“研发众包”等技术研发方式,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10.推动企业开展高水平开放创新。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以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和离岸孵化器,直接利用当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促进企业创新国际化。与以色列、芬兰、挪威、新加坡、奥地利等国共同实施双边产业研发合作计划,聚焦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技术等技术领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国际创新合作渠道。支持企业与全球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机构开展产业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应用等合作,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企业开放协同创新能力和水平。联合国外合作伙伴共同举办不同技术领域的对接交流活动,搭建技术交流对接与合作洽谈平台,帮助企业形成一批产业技术合作关系和促成具体项目合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各地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形成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工作合力,2023年一季度前,广泛部署动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落实举措,推出一批可操作的行动抓手和政策工具。2023年底前,推动各项举措全面落地见效。

2.加强资源保障。各地科技、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在企业的布局。进一步提高各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放大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省级以上高新区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力度,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更优服务保障。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科技、财政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加强对支持企业创新相关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鼓励各类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企业技术创新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充分挖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阶段性反映工作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能力提升和改革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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