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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报项目为2022年度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奖补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2022年度叶集区知识产权有关奖补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规定的内容办理。获得专利授权、转让、国际商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等申报主体填写《叶集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企业发明专利创新创造奖励的填写《企业发明专利创新创造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代理机构奖励的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的企业填写《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发明专利运营奖励的填写《发明专利运营奖励资金申请表》《发明专利运营奖励项目汇总表》。
三、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请表加盖公章(或签名)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予以退还。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8日前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叶集区知识产权有关奖补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一、国外发明专利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本区注册登记企业或组织。共有专利权的,由排在第一位的专利权人申报。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的本区注册登记企业或组织,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同一国外发明专利经2个(含2个)以上国家授权的,给予3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叶集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
2.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共有专利权的,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二、国内发明专利奖励
(一)申报对象
由本区注册登记企业或组织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于2022年度获得授权的。共有专利权的,由排在第一位的专利权人申报。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的本区注册登记企业或组织,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叶集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
2.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共有专利权的,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三、企业受让发明专利奖励
(一)申报对象
从区外受让发明专利(包含申请权受让)用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本区注册登记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从区外受让发明专利用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企业,依据转让合同给予1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叶集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
2.发明专利转让合同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受让发明专利与受让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的关联性证明。
三、企业发明专利创新创造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本区注册登记企业。共有专利权的,由排在第一位的专利权人申报。
(二)奖励标准
对2022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含5件),给予2万元的奖励;达到10件(含1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发明专利创新创造奖励资金申请表》。
2.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资助
(一)资助对象
获得2022年度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2021年度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每个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申报材料
新立项项目,企业提交项目任务书;2021年度立项项目,企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上报。
五、专利奖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区内单位。
(二)奖励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2022年国家、省专利奖授奖文件。单位不需申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六、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获授权奖励
(一)奖励对象
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业务,2022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奖励标准
对代理本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达到10件(含1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2万元的奖励;达到20件(含2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汇总表》。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七、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奖励
(一)申报对象
认定为2022年度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二)奖励标准
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4部门认定文件。园区不需申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八、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奖励
(一)申报对象
认定为2022年度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申请人。
(二)奖励标准
对新认定的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申请人给予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安徽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基地不需申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九、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认定为2022年度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新认定的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推介公告。企业不需申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十、国际商标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取得国际商标的本区区域内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新核准注册的国际商标所属本区注册登记企业,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同一国际商标经2个(含2个)以上国际注册的,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叶集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
2.国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十一、地理标志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人;2022年度获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人。
(二)奖励标准
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批准该产品获得2022年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的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放的2022年度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申请人及注册人不需申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十二、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获得2022年度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文件。企业不需申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十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奖励
(一)申报对象
对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给银行或担保机构,且贷款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给银行或担保机构,且贷款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每家企业同一年度补助不超过6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已依法办理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2)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上应标注质押合同编号;知识产权质押给担保公司的贷款合同书上应标注保证合同编号。
(3)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
(2)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或商标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包括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委托担保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等)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十四、发明专利运营奖励
(一)奖励对象
在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为本区区域内企业提供区外发明专利引进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奖励标准
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2022年度从区外运营发明专利转让给区内生产经营性企业实际运用产生效益的,按转让每件发明专利给予0.3万元奖励,每个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引进的发明专利应用于企业技改设备、生产产品并产生效益。
(四)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运营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7)。
(2)《发明专利运营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8)。
(3)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发明专利转让合同复印件。
(5)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6)发明专利应用于企业生产设备关联性证明。
(7)发明专利应用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关联性及销售取得效益证明。
十五、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本区区域内的单位。
(二)奖励标准
对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确定的2022年度贯标试点单位。
(四)申报材料
1.《叶集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
2.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资质复印件。
3.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