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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首届湖北慈善奖候选对象申报方式、程序梳理

文字:[大][中][小] 2023/5/8    浏览次数:565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首届湖北慈善奖候选对象申报有关内容如下,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分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推荐对象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湖北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东湖高新区单位、个人和志愿服务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

二、奖项设置与推荐名额

首届湖北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荆楚慈善楷模、优秀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爱心捐赠企业(个人)、优秀慈善组织。武汉市推荐名额不超过15个(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推荐方式

东湖高新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推荐申报,由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查推荐至市民政局。

(二)推荐程序

1.有意参评“湖北慈善奖”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公示程序。公示以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申报,并附相应材料清单(附件3-10),一式三份,寄送至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依照程序初评后,统筹考虑参评对象的慈善领域、行业布局等因素形成“湖北慈善奖”推荐名单后,征求东湖高新区人社分局意见后报东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3.推荐名单经东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正式报送市民政局。

(三)申报时间

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受理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推荐。对于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填写的,特别是参评材料涉及捐赠金额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不符,以及未按要求征求意见的,将退回原推荐单位补充完善,逾期未能补齐的视为无效。

四、有关要求

各参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申报表填写要求如实填报,提供相应材料,不得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参评材料中涉及的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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