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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申报奖励方式及时间材料指导

文字:[大][中][小] 2023/6/13    浏览次数:581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2022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奖励方式及时间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鹿鹿为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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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申报方式

(一)线下申报项目:企业融资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过桥转贷补贴、风险补偿基金运营费用补贴。

(二)线上申报项目:小额贷款补贴。

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可以申报业务范围

(一)企业融资财政贴息

1.2021年放款且未获得补贴业务部分,补贴期间为2022年1月1日到实际还款日。

2.2022年放款的业务,补贴期间为实际放款日到实际还款日;实际还款日在2023年的,补贴期间为实际放款日到2022年12月31日。

3.计算方式:2022年实际使用贷款金额/365*2022年度内贷款实际使用天数*2%,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担保费补贴

1.2021年发生且未获得补贴业务部分。其中2021年12月15日(含)之前发生的业务补贴期间为2022年1月1日到实际解保日。2021年12月15日之后发生的业务补贴期间为实际担保日到实际解保日。

2.2022年发生且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经解保的业务。

(三)过桥转贷补贴、小额贷款补贴

2022年发生且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经完结的业务。

(四)风险补偿基金运营费用补贴

2022年发生的业务。

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申报时间

线下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次补贴。线上申报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资料

详见《申报指南》。

五、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申报指南》和申报资料模板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线下申报项目资料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专项资金补贴 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符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帮扶实施办法》(长经开管

发〔2021〕7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企业和帮扶单位。

二、 补贴标准

详见《实施办法》。

三、 申报材料

(一)企业融资财政贴息

1.金融帮扶企业融资财政贴息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贷款合同(复印件);

4.银行放款凭证或受托支付第三方凭证(复印件);

5.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6.小微企业提供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 录)查询结果截图;中型企业提供业务发生年度的完税证明和社

保局官网的企业缴纳社保人数截图;

7.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注:1.单个合同项下贷款多次提款或受托支付第三方的,需 依时间顺序将凭证整理在一起,不与其他贷款混淆。随借随还的

贷款,要把每笔的贷款金额和借款起止日备注清楚。

2.每笔贷款的付息凭证需依时间顺序整理在一起,不要与其 他贷款混淆。还款本金和利息记载在同一凭证且未区分的,需要把本金和利息备注清楚。

3.每一笔贷款的资料按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发放(到账)

证或受托支付第三方凭证、还款凭证、付息凭证的顺序整理。

4.同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贴息政策, 一经查实,需全额退回本次贴息资金。

(二)风险补偿基金运营费用补贴

1.金融帮扶企业汇总表(附件2);

2.金融帮扶企业资质审核表(附件3);

3.被帮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4.帮扶合同(复印件);

5.银行放款凭证或受托支付第三方凭证(复印件);

6.小微企业提供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 录)查询结果截图;中型企业提供业务发生年度的完税证明和社

保局官网的企业缴纳社保人数截图;

7.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三)担保费补贴

1.金融帮扶企业汇总表(附件2);

2.金融帮扶企业资质审核表(附件3);

3.被帮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4.贷款合同(复印件);

5.担保合同(复印件);

6.还款凭证(复印件);

7.银行放款凭证或受托支付第三方凭证(复印件);

8.小微企业提供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 录)查询结果截图;中型企业提供业务发生年度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局官网的企业缴纳社保人数截图;

9.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四)过桥转贷补贴

1.金融帮扶企业汇总表(附件2);

2.金融帮扶企业资质审核表(附件3);

3.被帮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4.过桥转贷合同(复印件);

5.放款凭证(复印件);

6.还款凭证和付息凭证(复印件);

7.小微企业提供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 录)查询结果截图;中型企业提供业务发生年度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局官网的企业缴纳社保人数截图;

8.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五)小额贷款补贴

1.金融帮扶企业汇总表(附件2);

2.金融帮扶企业资质审核表(附件3);

3.被帮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4.贷款合同(复印件);

5.放款凭证或受托支付第三方凭证(复印件);

6.还款凭证和付息凭证(复印件);

7.小微企业提供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 录)查询结果截图;中型企业提供业务发生年度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局官网的企业缴纳社保人数截图;

8.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盖章。材料为 复印件或截图的,复印或打印要完整清晰,且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每份被帮扶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资料需单独装订成册。

四、 申报程序

( 一)公开申报

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

及长沙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 照申报指南准备好申报材料,交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兑现窗口统一受理。

(二)初步审核

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初步审 核,财政金融局对申报材料和金额进行复核。如申报资料不符合 要求,企业(申报单位)需在接到财政金融局工作人员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材料,逾期未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部门联审

财政金融局组织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产业发 展局等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税务、环保等情况逐一审查。

(四)主任会议审定

财政金融局将资金补助建议按程序报主任会议审定。

(五)结果公示

主任会议审定后,将资金补助情况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金融局负责办理拨款手续。

五、 相关说明及其他要求

1.工业企业:是指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主

营业务的企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企业)

2.小微企业从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查询。

3.长沙县辖区内银行:以签署借款合同的银行为准,如果贷 款合同是与分行签订的但实际是长沙县内支行开展的业务,请提 供支行盖章的证明(通过银行线上平台获得的贷款不参与本次补

助申报)

4.贷款贴息补贴金额计算方式:贷款本金/365x 会计年度内贷款实际使用天数x2%

5.风险补偿基金运营费用补贴计算方式:实际放款金额x2%

6.担保费补贴计算方式:实际担保金额 xN/12x2%(N: 指会 计年度内实际担保月数,超15天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未超过15天的,该月不予补贴)

7.小额贷款补贴计算公式:贷款金额/365x 会计年度内贷款 实际使用天数x5%, 且补贴率(5%)和贷款利率之和不能超过业务发生当月度最新一年期LPR 的4倍,否则不予享受此政策。

8.过桥转贷补贴计算方式:过桥金额 x0.5‰x 会计年度内实际使用天数。

9. 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 专项财政补贴资金的, 一经查实,追回专项财政补贴资金,取消当年财政补贴申报资格。

10.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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