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掌握我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情况,推进实施“七大行动”,精准落实省级专项支持政策,经研究,决定建立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重点企业库、项目库及平台库(以下简称光储产业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库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填报范围
1.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包括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和新型储能企业(包括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电池等)、上游直接配套企业(包括光伏玻璃、封装胶膜、密封胶、金刚线、高纯石英制品、导电浆料、靶材、支架、光伏设备等)及后端专项服务企业(包括项目开发设计、电站工程建设、系统集成服务等)。
2.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内部设立且主要面向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的各类研发机构(研究院、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服务平台)。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面向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开展相关服务的公共平台(包括公共设计技术服务平台、行业协作服务平台、专业化检验测试评价平台和人才交流培训平台等)。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地及时通知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认真填写信息表(详见附件1-11),做到认真、规范,应报尽报;产业基金信息、重大活动信息由各市直接填报。我厅将以此次填报信息为基础,建立全省光储产业信息库。
2.光储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基础信息每半年更新一次,产品产量、应用推广等信息每月调度一次;新增企业、项目、平台信息每季度补充一次。信息调度、更新、补充均由各市汇总并统一提供。
3.后续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专项政策支持项目将从光储产业信息库推荐确定。
4.请各地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2: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摸排目录
一、光伏产业
1.上游:硅料、硅片、导电浆料、制造装备等;
2.中游:电池片、组件、光伏玻璃、背板、焊带、胶膜、支架、边框、接线盒、汇流箱、密封胶等;
3.下游:逆变器、系统集成和应用等。
二、新型储能产业
1.上游:前驱体、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集流体、溶剂、粘结剂、导电剂等;
2.中游:液流电池、锂离子储能电池、钠离子储能电池、铅炭电池、氢储能等;
3.下游: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储能电池包(Pack)、储能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