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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措施解析,申报条件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4/1/22    浏览次数:143    

恩施州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措施解析,申报条件要求如下,恩施州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业务范围: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各类标准制定(参编)、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1、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州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对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贴息,省级财政按1%给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万元额度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贷款。(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州内各类市场主体、高校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业生态链,对认定为州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对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入驻孵化器的创业实体,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用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经信局、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3、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持续举办“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硒创汇”“创立方”“宜荆荆恩”等各类创业赛事活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库,鼓励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创业实践辅导,培育更多优质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团州委、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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