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评选范围:
高新区科技局按照《办法》的要求,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已获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及被我局命名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我市文化企业不再申报。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化产业政策、规划的要求;
2.以生产经营文化产品、提供文化及相关配套服务、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为主营业务,在本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3.社会责任感较强,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提供公益服务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近2年连续保持盈利
4.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申报企业基本概况的相关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数、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来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情况;
3、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行业许可的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的完税证明;
6、企业近两年来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和荣誉及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7、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8、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内容。
申报补助:
(区县)肥东10万;肥西10万;其他县区参照补助政策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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