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申报好处:
1.财政支持
贷款贴息、无偿补助。部分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按一定比例补助,无偿补助的资金高达100万;
研发费用后补助。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2.企业上市培育
可享受上市培育服务,对于已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部分地区在完成股改和培育的阶段可分别获得相应资金补助。
3.吸引人才
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才,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4.低成本融资
多方式更为便捷地获得授信贷款,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奖补资金。部分地区将可享受灵活的资助模式,贷款保证保险(对于投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企业,企业可享受到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部份的贷款保证保险费财政资助,按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低于50%的资助)、担保公司(对于担保公司作保证担保贷款的企业,企业可享受到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部份的贷款担保费财政资助,按实际缴纳担保费给予不低于50%的资助)、知产质押(按发放贷款所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等相关费用给予不低于50%财政支持)、固定资产抵押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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