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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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经信局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制定并印发了《阜阳市工业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今后阜阳市每年都将开展一次工业精品认定工作,努力在工业领域打造一批名企、名品、名牌。对认定的“阜阳工业精品”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每年遴选100个左右工业精品,5年滚动打造1000个左右“安徽工业精品”,阜阳市将从认定的市级工业精品中择优推荐参加“安徽工业精品”认定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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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工业精品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工业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通过认定“阜阳工业精品”工程,在工业领域打造一批名企、名品、名牌,促进我市工业核心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和发展。参照《“安徽省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阜政办〔2019〕3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阜阳工业精品”是指经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认定和审核的产品。
第三条 阜阳市工业精品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条 “市经信局”负责“阜阳工业精品”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开区(阜合产业园)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园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局”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报市级工业精品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含辖区内央企、省企)具有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建有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设计创新平台。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和设备、工程机械和农机装备、装备式结构和新能源设备等行业发展领域。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产品拥有驰名商标,国家、省级品牌荣誉,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等。
(六)获得“安徽省新产品”的产品作为“阜阳工业精品”优先遴选产品。
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阜阳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第六条 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
第三章 认定工作程序
第七条 “阜阳工业精品”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开区(阜合产业园)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市经信局”通知要求,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函、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 (材料一式一份)。受理截止日期以当年工作通知为准。
第八条 企业按照阜阳工业精品认定条件要求,向其所在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开区(阜合产业园)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第九条 “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工业精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
第十条 “市经信局”依据第三方初评结果,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评合格的“阜阳工业精品”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现场核实,并对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有关诚信、涉税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 “市经信局”依据评审结果及核实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阜阳工业精品”名单。经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结果从受理截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第四章 管理与政策
第十二条 “阜阳工业精品”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情况的,应在办理好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通过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市经开区(阜合园区)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到“市经信局”备案。
第十三条 企业被依法终止经营的,撤消其“阜阳工业精品”荣誉。
第十四条 企业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或者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撤消其“阜阳工业精品”荣誉。
第十五条 遴选优秀阜阳工业精品优先申报安徽工业精品。
第十六条 对认定的“阜阳工业精品”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阜阳工业精品认定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如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
经信局”将企业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阜阳市工业精品
申 报 书
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表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为阜阳工业精品所在企业的申报主体名称。
二、申报书内容:申报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表格、申报书正文和附件。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应的参考提纲。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个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五、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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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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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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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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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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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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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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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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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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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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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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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和研发投入 |
年 份 |
销售收入(万元) |
税利(万元) |
新产品产值率(%) |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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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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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企业规模、主导产品、研发实力等5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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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的荣誉 |
省级荣誉(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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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荣誉(如市科技进步奖、市长质量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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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产品基本情况表
产品名称及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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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销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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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请打√或补充内容) |
( )企业自主研发( )产学研联合研发( )引进国外设备、技术生产(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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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共授权发明专利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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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共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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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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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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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荣誉(请打√或补充内容) |
( )中国驰名商标 ( )安徽著名商标 ( )安徽名牌 ( )省级新产品 ( )阜阳名牌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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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本产品经济效益 |
销售量(件) |
收入销售(万元) |
税收(万元) |
利润(万元) |
本产品销售额占年度企业销售额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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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省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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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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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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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阜阳工业精品申报材料编写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的产品基本情况表;
(三)企业经营、科研和管理情况;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六)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或产品处于国内、省内领先水平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公示)证明、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证明、其他技术创新及品牌类认定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八)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自愿申报2020年度“阜阳工业精品”,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所附佐证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真实或不合规之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专此承诺!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私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