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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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现在可以开始准备了,关于怎样申报,本文已经详细整理好了认定流程请参考。有任何问题的请直接电话咨询喔!会给您更快速直接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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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 至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1. 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通知》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的网上申报工作。
2. 企业填报完成后须通过“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逐项上传至“省网”,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3.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须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企业“省网”中填写的数据和附件,以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于每批次截止日期前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4.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可延迟至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进行,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留存备查,并按申报批次汇总填报《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5.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依据各区(园区)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负责审核各区(园区)推荐企业“省网”填报情况,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区(园区),由各区(园区)通知企业进行网络和纸质材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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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根据以往相关政策整理的关于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政策,仅供企业参考,关于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