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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培育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数详细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0-12-17    浏览次数:1090    

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关于小巨人培育,有系列评分标准,本期重点说明知识产权评分标准和数量要求。

申报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
登记注册地址在马鞍山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属于《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300万元至3亿元,且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列入培育计划,已结清委贷本息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可进行申报。

(二)企业创新能力
1.研发经费投入。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3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5000万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2亿元至3亿元划档,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分别达5%、4%、3%。
2.知识产权拥有量。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1项及以上,或者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及以上。

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上年度自主研发的有效知识产权数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 1 项,或者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6 项,得10 分。上一年度每新增 1 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加 2 分,上一年度每新增 1 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加 0.5 分。高 20 分。

以上就是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培育的相关申报知识,重点关注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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