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蚌埠市政府质量高奖补60万元,分组织和个人奖励,同样,针对不同申报主体,其申报条件有不同规定。
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并有效实施;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六)获得各县区政府、市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二)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三)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职能部门界定)。
(五)获得各县区政府、市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
奖补政策
蚌埠市政府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一次性分别奖励60万元、20万元,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奖组织和个人优先享受全市各类经济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