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符合补贴业务条件:
1.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等作为反担保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即至多以个人连带责任、第三方信用保证作为反担保的融资担保业务)。单笔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责任期不少于1年。
2.按照省政府规定的优惠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单笔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
3.申请补贴的业务应报省级再担保机构再担保数据报送系统或经信部门备案。)的担保机构,按通知要求5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附件2、附件3还要求提供可编辑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经贸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申报材料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费补贴,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原件(融资担保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
2.担保费补贴申请项目汇总表、明细表(附件2、3);
3.融资担保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补贴业务的银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复印件;
5.担保费收取凭证复印件;
6.银行放款凭证等复印件;
7.其他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区〔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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