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提升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我市组织开展第九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一、奖项设置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1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巢湖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地为巢湖市,亩均税收及税收总额达到相关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3.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合肥市内同行业前列,具有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最近3年未发生经营亏损;
4.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技术创新型企业建设;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7.获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最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劳动保险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4.最近3年内在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因组织责任导致较大质量问题有效投诉的;
5.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6.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企业如实、完整填写《巢湖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意向表(附件1)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管科,以下简称评审办)。
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制作《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含实证材料)、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申报企业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经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1年8月25日前报至评审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质量奖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引导、推荐本地区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参加申报。通过组织企业申报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同建设质量强市。
(二)认真把关。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企业参加。
(三)严肃纪律。有关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严禁借评审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附件1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意向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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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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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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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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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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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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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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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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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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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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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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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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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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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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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咨询服务情况(咨询公司名称和咨询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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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于一册,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2.申报表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释部分。需按年度填写的内容系指2018—2020连续三年的指标。未明确时间要求的数量指标填写2020年年末或当前情况。表格篇幅不够时,应在不变动内容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或另加附页。所有未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3.组织概述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撰写,限3000字以内。
4.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层面用数据、事实和图表进行说明。部分内容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需要追溯的内容限2018—2020年内,无追溯的内容只说明2020年年末或当前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50000字。
5.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证实性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覆盖范围应与申报主体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统计部门出具的2018—2020年分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包括2018—2020年分年度的纳税额及遵守税务法律法规情况。
●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有出口业务的企业)。
●2018—2020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018年以来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质量荣誉证书复印件。
●环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以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证明和2018—2020年分年度的环境监测报告各一份,对环境明显无影响的行业可不提供。
●主营业务被法律法规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2018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制造业企业提供2018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产品实施的所有含监督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工程、服务业企业提供2018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工程/服务项目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检查(抽查、巡查)
结果复印件。
●专职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人员清单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
●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封面(企业标准应有备案印章)复印件,工程和服务企业列出主要执行标准和管理制度清单。
●2018年以来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证明材料。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对不能提供项目,应逐一作出解释说明。下列为补充性证实性材料,企业可根据需要提供。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复印件。
●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省级以上计量确认证书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
●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
●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
●省级以上优秀QC小组证书复印件。
●2018年以来获得的市级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能够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经营业绩和社会影响的其它材料。
●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
申报企业声明
本企业郑重声明:
1、遵守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
2、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愿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审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有约束力。
4、正确宣传所获的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荣誉。
5.在获奖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公开和推广本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方法和经验(商业秘密除外),为巢湖市政府质量奖宣传推广和应用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印章:
日期:
接受质量管理咨询服务情况说明
外部机构 名称 |
有关人员姓名 |
项目内容 |
起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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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规范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既参加申报企业咨询服务活动,又参加评审工作,请如实填写自2018年以来邀请外部机构和人员进行有关质量管理的咨询、培训、讲座等情况说明,包括外部机构名称、有关人员姓名、项目内容和时间等信息。如在正式申报之后,现场评审之前有类似情况,请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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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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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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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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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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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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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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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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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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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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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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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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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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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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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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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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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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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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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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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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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重大投诉、不良记录及违法行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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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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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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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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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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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的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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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质量管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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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I考核体系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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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明细(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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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济类型指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其他企业等。详见国家统计局、原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
2.企业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行业划分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准确填报。
二 主营业务质量水平
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名称:
主要技术/服务指标 |
本企业水平 |
同行业水平 |
国际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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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企业水平按上一年指标填报。同行业水平是指国内同行业普遍水平。
多类别产品/工程/服务应分表填写,以下同。
三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制造业)
时间 |
产品名称 |
抽查部门 |
抽查结论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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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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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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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制造业企业提供2018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
业产品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产品质量检查结果。
四 各级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非制造业)
时间 |
工程、服务项目名称 |
检查部门 |
检查结论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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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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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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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程、服务业企业提供2018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工
程/服务项目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检查结果。
五 主要产品出口质量情况(出口企业填写)
时间 |
产品名称 |
检验检疫部门 |
出口检验结果情况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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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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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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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主要经济效益、安全、环保、节能指标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2018 |
2019 |
2020 |
省内行 业排名 |
1 |
资产总额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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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营业务收入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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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资收益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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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外收入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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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总额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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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润总额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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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售额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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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口总额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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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总资产贡献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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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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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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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产品销售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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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产品产值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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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年下降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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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要物料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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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全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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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环境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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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省内行业排名”为2020年的数据。
2、9—13项指标的内容及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12
①总资产贡献率= × ×100%
平均资产总额 累计月数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
负债总额
②资产负债率= ×100%
资产总额
其中:资产及负债均为报告期期末数。
工业增加值 12
③全员劳动生产率 = × ×100%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累计月数
其中:由于工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而职工人数不含价格因素,因此应将增加值价格因素予以消除。具体方法可采用总产值价格变动系数消除价格影响。
工业销售产值
④产品销售率 = × 100%
工业总产值(现价)
报告期末新产品产值
⑤新产品产值率= × 100%
同期企业产值
3.主要物料消耗按行业要求填写并注明物料名称。
4.安全指标按行业要求的项目填写,并提供相应的行业限值(可另附页)。
5.环境指标按行业要求的项目填写,并提供相应的行业限值(可另附页)
七 市场和员工满意度指标
主营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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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占有 份额 |
年度 |
省内 |
全国 |
省内 |
全国 |
省内 |
全国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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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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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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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 满意 程度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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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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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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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满意 程度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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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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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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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对省内和全国市场占有份额指标,应附有相应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采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权威媒体等提供的数据。如无法填写或提供,应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2、顾客满意度、员工满意度指标应与证实性材料中提供的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相一致。这两项测评分析活动优先采信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评结果。也可由申报企业自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