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通知公告
根据《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合科〔2021〕1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合创券)服务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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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合创券
合创券是政府向中小微企业无偿发放,用于推动其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以下简称“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一种激励政策的有价电子凭证。合创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并办理兑现。
二、服务机构类型
合创券服务机构原则为合肥市科技局确认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对运营规范、技术研发或服务实力突出、企业服务需求量大的机构均可提出申请,经评估通过后列入合创券受理单位范围。合创券分为通用券和专用券,其中通用券适用于企业与非关联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委托研发、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对接、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经纪(理)人培训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活动;专用券适用于企业与服务机构之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含重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服务。专用券单独发放使用,不与通用券叠加使用,且不占用企业通用券额度。
服务机构主要包括:
(一)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
(二)科技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机构、管理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等。
三、服务机构入库条件及流程
1.入库要求:服务机构申请入库需满足《实施办法》“第七条”相关要求。
2.申报材料:服务机构登陆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hfkczx.com/kjqf/),提交《合创券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和《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资质、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相关材料。
3.审核流程:合肥市科技局组织对申请备案入库的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备案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入库的服务机构名单。
4.平台入库:备案入库的服务机构在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管理服务平台完善机构信息,根据入库类别,发布对应的服务项目及价格。
四、受理时间
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在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管理服务平台提交资料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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