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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濉溪县建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材料条件和奖励等内容说明,需要具体咨询或者申报的咨询渔渔为您免费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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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建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条件
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备案,经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审核通过,符合《关于支持建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的意见》(淮政秘〔2019〕34号)(附件1)规定的标准化厂房(已享受标准化厂房专项奖补政策的项目除外)。
濉溪县建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建设和使用标准化厂房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淮经信综合〔2019〕95号)(附件2)第二章申报方式及程序规定,形成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申请报告,并分别填报申报标准化厂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第三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请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资金的,提交以下材料:
1. 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申请报告;
2. 淮北市申报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3. 标准化厂房项目备案、环保部门环评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 标准化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5. 标准化厂房总平面图;
6. 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标准化厂房容积率、建筑密度、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本细则对建设标准化厂房的相关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7. 投资建设企业申报计算年限的纳税证明;
8. 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二)申请标准化厂房租赁奖补资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 标准化厂房租赁奖补申请报告;
2. 淮北市申报标准化厂房租赁奖补资金申请表;
3. 标准化厂房承租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 承租企业投资承诺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
5. 承租企业入驻项目立项、环保部门环评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6. 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承租企业租金发票、租赁标准化厂房平面图;
7. 承租企业申报计算年限的纳税证明;
8. 承租企业产值证明。
9. 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三)申请标准化厂房购买奖补的,提供以下材料:
1. 标准化厂房购买奖补申请报告;
2. 淮北市申报标准化厂房购买奖补资金申请表;
3. 标准化厂房购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 购买企业投资承诺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
5. 购买企业入驻项目立项、环保部门环评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6. 标准化厂房购买合同、购买发票;
7. 购买企业申报计算年限的纳税证明;
8. 购买标准化厂房平面图,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9. 购买企业产值证明。
10. 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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