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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奖补申报及被认定为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时间等相关要求如下。如您需要了解即时性政策内容,可联系以下热线咨询了解更多更即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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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创新基地主要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和改革创新举措的实施,面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开篇布局,突出省局与各设区市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落实,重点在技术优势明显、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技术标准需求旺盛、有利于培育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领域建设创新基地。
二、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除应满足《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或服务3年以上;
2.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3.截止目前,已制定并发布3项以上国家标准;
4.承担过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流程及认定时间
(一)组织申报。
8月25日前,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创新基地的推荐单位,转发创新基地申报通知及有关文件,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指导申报单位编制《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并对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申报单位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序编排并装订成册。
(二)集中上报。
8月31日前,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项目初审。
9月15日前,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必要性、可行性、符合性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专家论证环节。
(四)专家论证。
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创新基地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包括查看资料和质询答辩。
(五)批准筹建。
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结合地区、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予以批准筹建。申报单位自批准筹建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创新基地建设并申请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