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申报
其他项目解疑答惑
2022年瑶海区企业转型升级政策奖励补贴。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2日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22日17:30。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必须是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瑶海区,且在瑶海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与2022年瑶海区扶持政策不再重复申报)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政策条款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三、申报审核程序
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属地意见后),报送至各政策执行部门。联合审查小组按照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2022年须未发生下列情况:
(1)企业当年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重大问题的;
(2)企业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3)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撤销的;
(4)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5)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企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或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申报区级不同类型政策奖补。
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政策实施细则
申报通用材料: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金申请表;承诺书;其他材料按照各条款要求。
(一)政策第9条第(1)款:支持智能化改造升级。
申报条件: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新评定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申报材料:
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政策第9条第(2)款: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
申报条件:当年列入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或政策支持的工业互联网;本区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
申报材料第一款当年列入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或政策支持的工业互联网:
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第二款本区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
1、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相关材料;
2、购置合同、银行划款凭证及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政策第10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条件:本条属于“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
(四)政策第11条:创建转型标杆企业。
申报条件:本条属于“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
(五)政策第12条第(1)款:支持企业参展。
申报条件:经区级主管部门备案,参与由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大型展会和赛事、论坛、峰会、学术交流活动的企业。
申报材料:
1、经主管部门备案材料;
2、活动承办、参展情况相关材料;
3、活动相关费用票据(原件需送区经信局审核)。
(六)政策第12条第(2)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申报条件:
1、在我区注册成立跨境电商园区、孵化中心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2、园区、孵化中心或电商综合平台年服务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且总交易金额超300万美元的企业。(跨境电商企业需注册在我区)。
申报材料:
1、省、市认定跨境园区或孵化中心证明材料;
2、园区跨境企业出具的海关年度数据。
(七)政策第12条第(3)款: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
申报条件:2022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对当年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报送离岸执行额超过50、100万美元的企业。
申报材料: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八)政策第13条:支持直播经济发展。
申报条件:对于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含)、3000万(含)、5000万元(含)以上的,且同比增速20%以上的MCN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10万、15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年度统计报表(须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pdf版);
2、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九)政策第14条第(1)款:获得省国防和经济建设类支持的项目。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省国防和经济建设类支持的项目的企业。
申报材料:
获得省国防和经济建设类支持项目的文件。
(十)政策第14条第(2)款:认证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新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企业。
申报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温馨提示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由执行部门立即追回,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并列入瑶海区诚信体系黑名单,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政策体系中不受区级贡献限制的条款说明:第10、11、12(2)、14条政策兑现不受区级贡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