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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和苏州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条件材料及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3/6/15    浏览次数: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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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认定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1.申报主体须获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已于2022年12月份填报《拟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运营监测汇总表》;

2.根据《通知》要求,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为限额申报,苏州大市(不含昆山)申报名额不超过25家,昆山不超过5家。请各地根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上报;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为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

二、申报认定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

1.申报主体须为工业设计园区运营单位;

2.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的申报数量不做限制;

3.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为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

三、复核2015年度、2019年度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今年我市有2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附件3)参加复核,复核材料要求与创建申报相同。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将被摘牌。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地对照《通知》附件的材料清单,组织并辅导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同时做好往年获评企业复核工作。务必确保申报和复核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重点关注工业设计中心专项审计报告、独立工业设计中心证明等材料要求。

2.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星期三)。新申报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6月14日9:00至7月5日17:00)进行在线填报,线上填报说明请见《通知》附件。复核单位无需在线填报。

3.各县级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材料要求:企业申报和复核汇总表(各一份,盖单位公章)、申报和复核单位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含光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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