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加快推动我市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及服务业企业纳统入库等,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淮政〔2023〕13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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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1.申报条件
2022年获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
2.申报材料
(1)批复文件(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提供);
(2)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主动收集);
(3)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3.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
二、制造业主辅分离
1.申报主体
已实施主辅分离的制造业企业是申报主体,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是申报监管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监督审核作用。
2.申报条件
(1)市内省属企业、制造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2)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800万元以上,并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3.申报材料
(1)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原制造业企业分离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制造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出资证明、股东决议、股权变更材料等);
(2)新设立的企业属于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
证、第三方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新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相关项目备案表、企业获得的荣誉称号、专利及合同等);
(3)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且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税收完税证明、审计报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等;
(4)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书;
(5)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4.申报方式
即申即享。
三、壮大市场主体
(1)服务业企业纳统入库
1.申报条件
(1)2022年新增入库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或2021年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2)2022年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服务业法人企业并纳入统计。
2.申报材料
(1)企业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规模(限额)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提供);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法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新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4.申报方式
即申即享。
(2)服务业500强
1.申报条件
2022年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市内注册企业。
2.申报材料
(1)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3.申报方式
即申即享。
四、深化重点改革
1.申报条件
2022年获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文创开发试点等。
2.申报材料
(1)2022年获批国家、省级试点(试验区)等的认定批复
文件(业务主管部门主动收集);
(2)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主动收集);
(3)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3.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
五、申报要求
请你们抓紧组织筛选申报,于2023年11月7日前,将审核结果(文件形式)、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发改委贸服科(金方大厦8楼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