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组织申报2023年支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收增长项目的通知如下,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政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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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烟草、橡胶、木材等除外),年营业收入2023年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5亿元;
2、积极吸纳本市农村居民就业(本市农村居民就业人数占企业职工数比例不低于30%)。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0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农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
5.招用本市农村居民人员花名册;
6.2023年下半年工资发放表(备注本市农村居民员工);
7.第三方机构审核的企业年终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8.提供近3年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2022年、2023年)。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线上和线下申报。
(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公示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县级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申请市级验收。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市级验收:
1.申请项目验收的报告;
2.县级初验的验收报告;
3.项目验收后的公示材料;
4.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第三方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将提交市联合审核小组审核,联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六、注意事项
1.信用报告应为最新查询下载的报告,报告主体名称与申报人保持完全一致。信用合肥网站只需要提供查询截图。
2.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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