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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怀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政策内容详解

文字:[大][中][小] 2020-10-12    浏览次数:1325    
怀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技术相关性: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
2、知识产权要求: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实用新型专利、或5项软件着作权(注:不含商标,且发明专利必须在有效期内,如发明专利的有限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软件着作权50年,专利或软件着作权的所有权必须为企业,不是企业的,可通过转让或者变更把所有权变为公司)
3、公司人员的学历要求:大专人数占公司总人数的比列为30%以上,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列为10%上;
4、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怀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
怀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填报《合肥市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申报书》(附电子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原件)及项目证明材料(包括立项批复、立项报告);

5、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汇总表及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主要指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还可附上产品用户意见、照片、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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