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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庐江县奖补大力发展露营、民宿等旅游新型业态申报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0-10-15    浏览次数:1403    

庐江县奖补大力发展露营、民宿等旅游新型业态申报正在进行中,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建成的露营地、投资500万元以上并建成的民宿,且证照齐全、对外运营、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未发生安全事故,通过专家评审后,按投资额的10%,给予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庐江县奖补大力发展露营、民宿等旅游新型业态申报材料等内容吧。

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旅馆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4.产权证明,租赁房屋或土地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及产权人的产权证明;

5.项目实际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投资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直接发生的合规票据支出;

6.项目总体情况汇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建设规模、改造投资、项目亮点、预期效益等;

7.诚实信用承诺书;

8.“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申报条件

休闲露营地已建成并正式对外运营,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完善,营位总数不少于100个,其中房车营位数不少于30个。

民宿是指利用农户住宅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结合当地人文和自然景观特色、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体验乡村生活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权属合法清晰。民宿改造投入应在500万元以上,利用农户住房、闲置房3幢以上且客房(标间或单间)10间以上,或集体用房400平方米以上,并依法取得全部许可证件后正式对外营业。

申报金额超过预算后,由专家评审组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进行评审,择优给予奖补。

奖励补助

大力发展露营、民宿等旅游新型业态。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建成的露营地、投资500万元以上并建成的民宿,且证照齐全、对外运营、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未发生安全事故,通过专家评审后,按投资额的10%,给予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以上就是关于高100万 庐江县奖补大力发展露营、民宿等旅游新型业态申报材料简单内容介绍,如果需要详细了解可以咨询本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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