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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经开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第二批于2021年1月1日-31日第二次集中受理并接受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具体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合肥市政策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含甲级队)(非验收类)
申报条件:2020年新获得认定的、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含甲级队)。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含村居、街道(社区委)意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上级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非验收类)
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的省、市级示范合作社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表(含村居、街道(社区委)意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当年投资项目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盈余分配表;当年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服务记录;各项管理制度、成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3.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非验收类)
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的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合肥市政策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含甲级队)(非验收类)
申报条件:2020年新获得认定的、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含甲级队)。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含村居、街道(社区委)意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上级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非验收类)
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的省、市级示范合作社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表(含村居、街道(社区委)意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当年投资项目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盈余分配表;当年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服务记录;各项管理制度、成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3.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非验收类)
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的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表(含村居、街道(社区委)意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