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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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0年度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认定出炉,共10家上榜。展望2021年度,该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预估如下。
申报条件
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组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六安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属企业类法人,须注册并正常运行三年以上,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已建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具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两年来无经营违法或环保、生产安全等受到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2.具有行业公认高水平的技术研发能力、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且与本行业或本领域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在六安市科技局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
3.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资金自筹能力。
4.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试验场地和比较完善的试验条件,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5.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且行业评价良好。
6.2019年度主营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农业领域5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以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为依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1%。
7.自2019年9月1日起至申报日在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
申请材料
1.《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2.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大条件和3大材料,2021年度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小课堂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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