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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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通知已经出来了,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一定要抓住申报时间,那么关于2020年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小编也给大家做了一个整理,有疑问的,随时联系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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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总目录。
2、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
(1)基本信息表,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2)运营资质相关文件。包括: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众创空间正式运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众创空间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3)孵化场地情况表。
(4)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受托管理的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5)孵化资金情况表。
(6)孵化资金证明材料。需提供孵化资金成立文件或合作建立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7)众创空间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8)创业导师情况表。
(9)创业导师证明材料。需提供与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或聘书等相关材料及创业导师辅导企业相关图片、活动报道等材料(总数不超过5个)。
(10)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申报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单位需填此表。
(11)专业技术服务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用途。
(12)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情况汇总表。
(13)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证明材料。需提供所有创业团队、创业企业与众创空间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所有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入驻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市级众创空间评审”;获得投融资的创业团队或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
(14)创新创业活动证明材料。需提供举办活动的通知、签到表、现场图片等材料。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备注:主管部门推荐函、推荐表、信用承诺书,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无需装订成册。
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时间
请各区(园区)科技局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7:30前,将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推荐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材料包括:推荐函和推荐表,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及附件,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等。
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1.运营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京市内注册并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3.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办公场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 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4.已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不低于6家);
5.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6.应具备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自主设立面向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签约合作不少于1家在基金业协会或省级(或副省级)以上发改部门备案的投资机构(包括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等备案机构),帮助创业团队和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不少于1项;
7.能够向创业者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科技中介、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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