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2022年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开始申报啦,合肥市各区县的企业(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对照以下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申报。
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各区县补贴政策
1、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
建立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5个梯队的高成长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按年度实施动态管理。
2、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鼓励高成长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入库的高成长企业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按如下条件给予奖补: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企业融资服务
建立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设立高成长企业培育贷,利用金融产品风险池资金支持高成长企业融资,对代款担保损失给予最高50%财政补贴。对担保公司按代款金额1%/年的标准收取保费、商业银行按照同期限LPR利率发放代款,高成长种子企业单户代款金额上限500万元、潜在瞪羚和瞪羚企业单户代款金额上限1000万元、潜在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单户代款金额上限2000万元,财政给予商业银行代款金额1%贴息、担保公司1%担保费补贴。
4、发挥引导基金效用
加大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力度,充分发挥市科创投资基金、滨湖科学城投资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直投或者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成长企业优先给予支持。支持社会资本成立专项基金直投高成长企业。
5、搭建基金联动联投平台
成立项目对接委员会,搭建共享投资项目池,实现已投项目和储备项目共享,根据企业所属不同梯队,进行投资衔接,针对共享投资项目池形成共投、跟投、追投的联动培育体系。
6、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组建高成长企业培育专家咨询团队,为企业提升战略规划能力,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智库支持,针对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商业模式、人力资源、市场策划咨询服务。
二、合肥市高成长企业遴选范围(条件同时满足)
(一)工商登记住所位于合肥市辖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属于烟草、铁路、公路、石油加工、钢铁、煤炭、建筑施工、水泥、电解铝、造纸、平板玻璃、房地产等行业。
(三)企业信用良好且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
(四)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
(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
三、合肥市高成长企业遴选条件
(一)高成长种子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和2)
1、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30%。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国家科技进步奖、主持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合计超过1项(含1项);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表1:高成长种子企业遴选条件
梯队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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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长种子企业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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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达到条件1的同时,满足(1)、(2)、(3)任意一项 |
(1)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国家科技进步奖、主持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合计超过1项(含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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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一会计年度,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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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
(二)潜在瞪羚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和2,或满足条件3)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5亿元人民币之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1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之间),企业利润为正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二)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在达到条件1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会计年度,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复合增长率超过20%;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二)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累计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
(2)上一会计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近两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可直接申报潜在瞪羚企业。
表2:潜在瞪羚企业遴选标准
梯队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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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瞪羚 |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处于1亿元-5亿元人民币之间,利润为正数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1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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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满足条件(1)、(2)之一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 |
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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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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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达到条件1的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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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1)、(2)之一: |
(1)上一会计年度,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总额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上一会计年度,服务业企业累计新增就业人数超过20人,企业就业人员复合增长率超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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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一会计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近2年新产品销售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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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会计年度,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超过5000万人民币,可直接申报潜在瞪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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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瞪羚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或条件2)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超过1亿元人民币),企业净利润为正数,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注册成立年限不超过8年(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三)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企业注册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
(2)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服务业企业按照第(三)条第1款下调营业收入标准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5%);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数,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瞪羚企业:
(1)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10年;
(2)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
表3:瞪羚企业遴选标准
梯队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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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服务业企业指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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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 |
1、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标准下调至超过1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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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满足条件(1)或(2):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 |
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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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8年。 |
在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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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为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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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满足条件(1)、(2)之一,可直接申报瞪羚企业 |
(1)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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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地注册成立不超过10年。 |
(四)潜在独角兽企业遴选条件(满足条件1、2、3和4之一)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总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0%;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过20%;
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或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
4、获得私募机构投资,最新一轮估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表4:潜在独角兽遴选指标
梯队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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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独角兽 |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规模超过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0% |
条件1、2、3、4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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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规模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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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利润规模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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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1)、(2)之一 |
(1)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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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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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私募机构投资,最新一轮估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
(五)独角兽企业遴选条件
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1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四、合肥市高成长企业组织方式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范围,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将按《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政策》给予支持。
(一)企业申报
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各县(市)区科技局。
(二)县区主管部门初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等。
(三)专家评审
项目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形成入选企业名单。
(四)综合审核与公示
由市科技局进行综合审核,认定合肥市高成长企业榜单,并对外发布。
五、合肥市高成长企业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申报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及独角兽(潜在)企业的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承诺书(附件1);
5、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2022年度)(附件2);
6、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如获得风险投资等材料。
(二)独角兽(潜在)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3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融资信息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内容;
(2)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5、企业承诺书(附件1);
6、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2022年度)(附件2);
7、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一)高成长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申报材料
1、封面、书脊和内页
(1)封面: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注:企业名称处盖公章。
(2)书脊:由上到下标注申报类型、公司简称、所属区县。
(3)内页:用彩色隔页纸做好材料分类。
2、目录,格式自拟。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注:如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名称有变更,请提供变更前、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格式见附件2,盖公章。
5、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盖公章。
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盖公章。
(1)主持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2019-2021年连续三年年末《合肥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复印件。
(4)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印件。
7、企业承诺书(附件1),盖公章。
8、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9、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如获得风险投资等材料。风险投资/估值证明材料:投融资协议(需包含增资方式、增资价款、被投资方与投资方盖章等)、交割证明(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盖公章。
10、纸质申报材料盖骑缝章。
(二)独角兽(潜在)企业申报材料
1、封面、书脊和内页
(1)封面: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注:企业名称处盖公章。
(2)书脊:由上到下标注申报类型、公司简称、所属区县。
(3)内页:用彩色隔页纸做好材料分类。
2、目录,格式自拟。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注:如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名称有变更,请提供变更前、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格式见附件2,盖公章。
5、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盖公章。
6、企业融资/估值证明材料,盖公章:
(1)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内容。
(2)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7、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盖公章。
(1)主持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2019-2021年连续三年年末《合肥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复印件。
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印件。
8、企业承诺书(附件1),盖公章。
9、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10、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1、纸质申报材料盖骑缝章。
遴选指标解释和证明材料
(一)营业收入:采用财务报告的《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金额。
(二)研发费用:采用企业所得税纳税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数字。
(三)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excel表):=POWER(2021年营业收入/2019年营业收入,1/2)-1;如存在2019年营业收入为0的情况下,可计算2020-2021增长率,计算公式为(excel表):=POWER(2021年营业收入/2010年营业收入,1)-1。利润复合增长率的计算方法同理。
(四)获得的风险投资/估值证明复印件:投融资协议(需包含增资方式、增资价款、被投资方与投资方盖章等)、交割证明(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五)净利润:按照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数字填写即可。
(六)服务业企业: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统计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文件,其中门类B(仅大类11)、C(仅大类43)、F-T属于服务业企业。
(七)就业人数:以当年12月底就业人数为准,采用当年12月底《合肥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作为证明文件。《合肥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示例
(八)新产品销售收入:有效期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或《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需附加新产品销售合同台账(包含客户名称、产品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并盖章,合同备查,无需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九)固定资产金额:采用年度审计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里的固定资产金额。
(十)非流动资产:采用年度审计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里的非流动资产金额。
六、合肥市高成长企业材料报送
(一)申报企业登录合肥高成长企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线填写企业信息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使用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申报材料经由管理员、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胶装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详见附件3)。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合肥市高成长企业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7:30。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7月12日17:30前将盖章汇总表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项目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677号昌河大厦1205-1207室(地铁B出口),节假日不受理。
合肥市高成长企业申报要求可以咨询小编,小编10年专注项目申报,可以辅导申报这个项目。
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